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专插本考试招生简章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高校之一。学校代码:14278。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还有一支由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著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组成的实力雄厚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人数的76%,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人数的49%。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督学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 省级和校级培养对象共 35 名,26位教师先后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工作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逐步建设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现设有番禺附中和龙湖附中2所,广州南站地区、揭阳市榕城区和云浮市郁南县教育实验区3个,指导和管理的广东省首批中小学校长工作室33个、中小学教师工作室106个,中小学校长实践锻炼基地95个,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示范学校371所,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示范区10个、示范学校205所。 多年来,我校普高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各行各业的欢迎。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3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预报名。2014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 2.确认报名。已经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4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 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到我校海珠校区(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综合楼一楼B101课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点打印《广东省2014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名确认报考信息。 3. 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考生报名时须缴交20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省招生办规定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㈡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②高职高专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4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4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高专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 4.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4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
㈢ 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报考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详见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因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不相同,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今年实行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请各位考生提前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询码,再由我校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查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本人的专科毕业证。若在“学信网”上无法查到专科毕业信息,应及早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广东省教育厅旁),电话:020-37626800)进行学历验证,考生必须在正式确认报名结束前提交验证结果。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两门专业课(英语专业为三门专业课)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本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星期六)至9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 (北京时间)
注:个别考试科目时间如有调整,请考试前一天到考场时看我校公布的考场安排或考试前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四、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我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我校按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被录取的新生,由我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邮编510303)
电话及传真:020-34113327、34113555
邮箱:zsb@gdei.edu.cn 网址:http://web.gdei.edu.cn/zsb/ 注:关于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网上查询是最为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如有其它问题,
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14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专插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代码:1427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