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有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 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 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 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不含毕业后仍持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5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2016年1月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持有关材料亲自前往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2)高职院校在校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4)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打印);
(5)体检表。 2.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考生可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的学历认证指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打印); (6)体检表。
所有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将资料装入大号信封(信封由学校提供,封面上写明姓名及报考专业),亲自到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入学时补验高职毕业证书原件)。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省招生办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及早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受理大厅(广东省教育厅旁),电话:020-37626800)进行学历验证,在报名时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 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高校不予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再负责打印准考证。 1.基础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采取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2.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分别进行,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以高职各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200分。
考生总分确定:考生总分为基础文化考试成绩以及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之和,总分为500分。 (一)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条件,按专业志愿分类,同一专业志愿类,按五门总分高分者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
(二)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予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