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院代码:1262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独立学院,纳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专业授予权。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教学型高等学校,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及办学实际,共设置了设计与传播系、财政会计系、外国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中文系和基础教学部,涵盖文、理、工、经、管五大学科门类,开设28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达11000多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5.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预报名。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2.确认报名。已经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7年1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到我校(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2号)1号楼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缴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我校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报考信息。 对于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且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我校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提交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我校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无法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考生必须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 在报名期间接到我校专科学历认证书面通知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有效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考生报名时须缴交20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四、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因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不相同,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我校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六、录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且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975122、87979603 传真:020-87975122 微信公众号:hnzjxy12623 新浪微博:@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办 专业课考前辅导班咨询:荣老师, 020-87990712 学校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 招生办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zsb/ 地址:学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2号) 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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