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招办根据普通专升本各学科门类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答:考生可根据自己所考的考试科目组和拟填报的专业,查找到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比较自己的总分及专业综合课分数是否同时达到。如都达到,则达到了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其中一个或两个都未达到,则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答:不同学科门类的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答: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生符合考试科目和院校专业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 考生档案投出后,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答: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答:各招生院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可在志愿填报系统查询,也可在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答:考生须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即考生只能填报考试科目组与自己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
答:考生填报志愿主要依据成绩排位,考生在填报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看专业组招生计划,如果自己的成绩达到了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排位在招生计划以内,填报后一般都会录取,除非身体条件不满足或者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是要看学校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对技能证书、前置专业、身体条件等的要求,以及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等。 三是要审慎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
答:符合填报提前批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类别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须同时补上传职业资格证书。
答:符合填报建档立卡批次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
答:我省普通专升本各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
答: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如果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计划已投满,则无法被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和录取。
答: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计划,在相应批次投档录取。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或在报考同一志愿的退役士兵考生中总分排位不在招生计划内,则无法被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录取。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退役士兵考生应根据各院校招收退役士兵的单列计划,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答: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总分排位不在招生计划数内,不代表肯定不能录取,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1.有排名靠前的考生未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 2.排名靠前并兼报统考的考生被填报在前面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 3.可能有排位靠前的考生未同时达到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4.招生院校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增加招生计划。 所以,上线考生应积极合理填报志愿,增加录取的机会。
答: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普通批中,可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情况,根据自己的喜好合理安排填报顺序。
答: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如果无法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可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还缺档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一般如果考生符合所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例如不招色盲色弱、职业证书要求等),不会被退档;但如果不符合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就会被退档。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填报志愿的招生特征要求。
答:考生的总分已包含加分,加分只计入总分,不计入具体单科成绩,考生排位是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排位的。 ------------------- 答:2021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设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批次。其中,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建档立卡批次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021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怎样划定分数线? 答: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1年我省普通专升本成绩排位规则是什么? 答:2021年我省普通专升本采用依据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根据考生成绩排位和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进行投档录取。考生成绩具体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021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如何投档录取? 答: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何管理? 答:(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和就业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有没有差别? 答: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