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专插本考试民法真题及答案 word文档
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 《民法》(公共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日出 B赠与 C备课 D恋爱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行为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效率待定 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物、人与自然届的关系 B 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 法人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D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4、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引起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失踪人的婚姻关系终止 B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 C 失踪人丧失行为能力 D 失踪人丧失权利能力 5、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A 所有权 B 担保权 C肖像权 D 债权 6、乙方自2006年起多长从甲方购买“创佳牌”液晶电视机。2010年,乙方与甲方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视”两字。当时正值液晶电视机热销,供不应求,故甲方以普通电视机交货。则甲方违反了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平等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7、甲乙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甲之子从外地回来,乙应搬出并另租房。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已成立并生活 C 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已生效但未成立 8.根据权利属性的不同,下列选项中,不可以转让的权利是 A 荣誉权 B所有权 C 债权 D专利权 9、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B 人格权可以继承 C 人格权主体以自然人为限 D 人格权从来不是与生俱来的 10、下列民事关系中,不应该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A 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 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C 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顶上,引起纠纷 D 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小孩与乙家的小孩打架,引起纠纷 11、下列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的选项中,错误的是 A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B 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C 物权的标的是物,债权的标的是权利 D 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12、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宅基地可以在集体组织成员内部进行转让 B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C 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在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权利 D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是 A 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 乙的3万元存款所得利息1000元 C 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 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14、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共同之处体现为 A 行为产生的前提相同 B 行为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相同 C 行为侵害的对象相同 D 都是损害赔偿产生的原因 15、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由乙向甲购买一批木材。合同签订后,乙向甲支付了定金。但是,甲没有按期向乙交付货物。则 A 乙只能要求甲返还所付定金 B 甲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C 甲不需要向乙返还定金 D 甲乙所签合同无效 16、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 A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B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C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D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7、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 A 要约 B 承诺 C 要约邀请 D 反要约 18、在合约之债的法律关系中 A 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B 债权人、债务人都不是特定的 C 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 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19、下列选项中,属于债的要素的是 A 债的保全 B 债的效力 C 债的履行 D 债的内容 20、小张同某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地产中介公司向小张提供适合的二手商品房房源信息,并在与第三人成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小张向该公司支付1万元报酬。小张同该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是 A 代理合同 B 买卖合同 C 居间合同 D 承揽合同 21、按照合同的协作履行原则 A 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给付 B 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无需提供方便 C 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D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免除其债务 22、陈某外出,恰逢暴风雨。邻居黄某担心陈某房子因年久失修倒塌,祸及自家,就雇人对该房屋进行加固,但陈某的房子仍然不敌暴风雨而倒塌。陈某拒绝支付给黄某固房费用。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黄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陈某应当支付固房费用给黄某 B 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 黄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D 陈某无需支付固房费用给黄某 2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已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则 A 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 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C 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已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 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4、张某和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谈判地点在甲地,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随后赵某与丙地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在丁地履行。则该合同的签订地是 A 甲地 B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2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5月10日交货,乙公司2012年5月15日付款。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而乙公司因濒临破产于同年5月11日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因乙公司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甲公司在5月15日之前不能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交付的个别服装有瑕疵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未选、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6、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 解散 C 法定代表人死亡 D 依法被宣告破产 27、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 A因重大误解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B 因显失公平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D 恶意串通行为 28、女青年王某曾在一电视选美节目中表现出众。有人在网上披露王某曾经被强奸的事实,并捏造其与一个明星在恋爱中怀孕,该行为侵害了 A王某的姓名权 B 王某的肖像权 C 王某的隐私权 D 王某的名誉权 29、下列关于占有的法律属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B 占有是事实 C 占有是占有人同其他不特定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D 占有是动产的公示方法 30、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B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所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C 业主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的用途 D 建筑物的屋顶可以由管理该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出租、转让 31、当下列权利被侵犯时,受害人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健康权 B 生命权 C 债权 D身体权 32、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丙企业对此项贷款进行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还款期限届满时,甲企业无力偿还贷款,则 A 乙银行可以要求丙企业为甲企业偿还500万元贷款 B 乙银行不可以要求丙企业为甲企业偿还500万元贷款 C 丙企业享有先诉辩权 D 丙企业不享有先辩权 33、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做一批桌椅,对桌椅的样式、数量、价格等作了说明。乙公司回信表示愿意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则 A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甲学校发出的是要约邀请 C 甲的行为是要约,乙的行为是承诺 D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34、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规定 A 上海某工厂给付货币给广州某公司的,应在上海履行 B 上海某工厂给付货币给广州某公司的,应在广州履行 C 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该厂不得有任何异议 D 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该给该厂必需的准备时间 35、下列选项中,能够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 甲欠乙100元,误还给丙 B 履行已经消灭的债务 C 洪水过后,甲养的鱼被冲到乙的鱼塘里 D 擅自出卖他人之物取得收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37、质权 38、一般人格权 39、合同保全 40、债
四、简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1题7分,第42题8分,共15分)
41、人格的概念及其涵义。
42、格式条款的特点。
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小题,第43题10分,第44题15分,共25分)
43、合力建筑公司因工程需要,欲从吉祥河沙厂购买400吨河沙,双方于2009年5月6日签订合同,约定吉祥河沙厂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交付全部400吨河沙,合力建筑公司则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2009年5月6日,合力建筑公司依约给付了全部货款。其后,吉祥河沙厂却因生产规模有限和设备陈旧的原因,至2010年4月30日,仅向合力建筑公司给付200吨河沙。合力建筑公司已经催告,并给吉祥河沙厂2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该河沙厂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 为不影响工作进度,合力建筑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通知吉祥河沙厂解除合同,并从其他河沙厂购入河沙。对此,吉祥河沙厂提成其将在2010年10月扩大工厂的生产规模,希望届时继续履行该合同,而合力建筑公司却以其时建设工程已完成:不再需要河沙为由加以拒绝,并请求吉祥河沙厂退还其多付的200吨河沙的货款,遭河沙厂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合力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 请问:(1)本案中,吉祥河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构成,属于何种违约行为类型? (2)本案中,合力建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请说明理由。 (3) 吉祥河沙厂是否应退还200吨河沙的货款给合力建筑公司?请说明理由。
44、2008年3月,同胞兄弟王甲与王乙的母亲刘丙去世,在某市区遗留有个人财产住宅一套,死者生前未留下遗嘱。该住宅是王甲与与王乙共同继承,属于两人共同共有的财产。2008年5月,王乙持母亲刘丙的死亡证明,谎称自己系母亲的独子,到厉管部门将刘丙的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同年7月,王乙持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该房产的产权证与何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以合理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何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09年1月,王甲得知以上情况后,以被告王乙的房产证系骗领的、王乙事实上非该房屋的唯一所有人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王乙与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1)本案中,王乙与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诉争房产的所有权最终归谁所有?试用善意取得制度加以分析说明。 (3)本案中,如果王甲因王乙买卖房屋的行为受有损失,他该如何获得赔偿?
2013年本科插班生《民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 B 2 D 3A 4B 5C 6B 7C 8A 9 A 10D 11C 12B 13 A 14D 15B 16 D 17C 18A 19D 20C 21 C 22 A 23A 24C 25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6 ABD 27 AB 28 CD 29ABD 30ABC 31ABD 32 AD 33AC 34BD 35ABCD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3分) 37、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受偿的权利。(3分) 38、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的基本权利。(3分) 39、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3分) 四、简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1题7分,第42题8分,共15分) 41、人格就是人在法律上的资格。(1分) 人格的涵义是: (1)人格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2分) (2)人格是指民事权利能力,即成为民事主体所必须具备的资格。(2分) (3)人格是指人格权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在人格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受法律保护的权益。(2分) 42、(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预先制定的。(2分) (2)格式条款是一方为不特定的相对人预先制定的。(2分) (3)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2分) (4)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2分) 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小题,第43题10分,第44题15分,共25分) (1)构成违约。(1分)属于延迟履行的违约行为。(1分) (2)合力建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本案中吉祥沙河厂在交货期限届满时仅向合力建筑公司给付一半沙河,构成部分延迟履行,且造成合力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合力建筑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4分) (3)依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跟进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吉祥沙河厂延迟履行,合力建筑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发生合同终止履行的后果,合力建筑公司可以拒绝受领沙河厂的继续履行行为,同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200吨河沙货款,属于回复原状的情形。(4分) 44、(1)无效。(2分)王甲与王乙之母去世后,二人成为诉争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共有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王乙未经原告王甲同意,处分二人共有财产,其同第三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当属无效。(3分) (2)本案中诉争房产的所有权最终应该归何某所有。(2分)因为何某符合善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构成要件:a 王乙转让其与王甲共有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b 何某受让该诉争房产时,不知道其为共有财产,为善意: c 何某受让时支付了合力的对价: d 转让的财产已完成登记。因此,何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4分) (3)原告王甲不能获得诉争房产的所有权,但可以请求被告王乙将所卖房款一半分给自己,存在其他损失,还可以向王乙要求损害赔偿。(4分) (责任编辑:admin) |